這篇文章是我三年前在 Medium 上發布的舊文重寫。
如果你已經看過了,這篇有八成跟舊文還是接近的,有兩成修改了關鍵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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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從 2018 年我做喜劇演員時開始算起,我當創作者差不多快要八年了。
簡單描述一下這八年的歷程:
一開始做喜劇演員,職涯高峰做到去曼谷國際喜劇比賽,然後我輸了
做過夜夜秀,原本要轉正職可以成為喬瑟夫第二(?),然後我離職了
做過喜劇表演製作人,原本可以成為微笑丹尼第二(??),然後我離職了
做過線上課公司的頻道製作人,原本可以成為網紅界沈威廉(???),然後我離職了
做過 Podcast,原本可以成為喜劇界股癌(?????),然後我停更了
做過 Youtube…你懂我的意思。
關於「怎樣當一個成功的創作者」,我沒有什麼百萬級別的成績可以跟你說嘴,但關於「怎樣當一個失敗的創作者」,不好意思,我是八年經驗的專家。
查理蒙格說過:「我唯一想知道的就是我會死在哪裡,然後我可以永遠不去那裡。」
身為一個死了又死,不得超生的掙扎創作者,由我來跟你講講這條路上有哪些五花八門的死法要避開,應該是再適合不過了。
這篇文,我會跟你介紹創作者的七種死法
⏵ 死法一:做太多功課
⏵ 死法二:害怕不完美
⏵ 死法三:流量綁架
⏵ 死法四:精通平庸
⏵ 死法五:堅持原創
⏵ 死法六:被熱情燙傷
⏵ 死法七:信念系統老舊
這篇文很長,我是說真的很長,我第一次文章寫超過一萬字的。
我就跟你說我是專家,每一種死法我都太清楚了。每一個章節,都是我親自死了一次爬回來,告訴你怎樣才不會死的方法。
但如果你讀完之後,可以少走這八年彎路,那就不枉費我寫你讀的時間了。
來吧。
▋ 死法一:做太多功課
所以現在,你想要拍片/寫小說/寫詩/寫歌/寫部落格/寫笑話/畫畫/做podcast…
簡單來說,你想要創作。
第一步,你會怎樣做呢?
也許你會先去網路上搜尋「如何成為___」,然後大量研究現有市場上的作品,了解讀者、聽眾、觀眾主流喜好,然後開始分析自己的利基點,開始研究拍片的技法、剪輯軟體應該使用Pr還是fcpx,小說應該從超短篇開始寫還是開始長篇計畫,應該買 Shure SM57 還是 Blue Yati…,
在你做完充分完整的功課之後,你的創作者生涯應該可以起飛了,對吧?
恭喜你,成為第一位死者。
最常發生的死法,是死在起跑點上。
我們總以為要上完課、做完調查、研究好題目…才能開始拍片。
畢竟一堆名言都在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果有一個小時砍一顆樹,我會用55分鐘磨利斧頭」…要做好萬全的準備才能開始做一件事,很合理不是嗎?
但問題是:一直花時間做功課,很有可能你根本還沒開始,你的熱情就在做功課的階段燒完了。
這不是說都不要去做準備,而是要小心「過度準備」的可能。
畢竟開始一項創作計畫是可怕的,恐懼可能會驅使你去做那些「看起來好像在做準備但實際上是逃避」的行為。
這其實是使用 Youtube 學習的一個陷阱:Youtube 上的教學,都仍然希望你「看越多越好」,最好你一直陷在裡面一直看 “Tutorial”,讓廣告商不斷收割你的注意力,你也就一直活在「有做功課」的錯覺裡面沒有前進。
而且,沒有真的開始,你很難精確判斷你需要做哪些功課。
連內建的 iMovie 都沒打開過,卻花一大把時間在看「你適合 Pr 還是 fcpx?」的影片,這大概很難說得過去。
我自己在學怎樣拍片的時候,就犯了這個錯誤:花一大堆時間在看打光、攝影機規格、剪輯炫砲小技巧、片場必備道具…但實際上根本沒拍幾隻片。
拍片如此、寫作如此、各種創作都是如此。
⇨ 怎樣解決?
在《超速學習》這本書裡,作者 Scott Yang 表示,他能做到一個月學會素描、一年學會四種語言的方法,其中一個核心就是「直截了當」。
你想學寫一個遊戲程式?那你不需要先上一堆有的沒的遊戲程式架構課程。你應該直接開始寫,遇到任何困難,再一關一關突破。
更重要的是,直接把自己丟到高挑戰性的環境裡面,用壓力逼自己成長。
例如,作者在學語言的時候,不是用先學大量單字跟文法的傳統方式,而是直接把自己丟到那個國家裡面,只學最基本的單字片語就開始溝通,並且逼自己只能用當地語言說話。
這樣學技能,最快。
▋ 死法二:害怕不完美
你看著臉書上其他人的文章,心想:「好像我怎樣寫,都不夠厲害」。
於是你報名了寫作課。
終於完成了八個小時的寫作線上課程,老師從頭到尾講清楚了文章結構、修辭、網路寫作技巧...但不知怎的,還是心虛。
於是你又去報名了筆記課程、自媒體實戰營,聽了一場又一場的演講。
終於,你動筆寫出第一篇文章了。然後呢?
這篇文章從來沒有完成過。
恭喜你,你跟我一樣死在「完美主義」的陷阱裡。
六年前我還在做喜劇時,我曾經很迷一個節目,是美國喜劇演員 Jerry Seinfeld 推出的《諧星乘車喝咖啡》:開各種跑車載他認識的喜劇演員出門喝咖啡、聊喜劇。
當時我想做一個山寨版,叫《諧星騎車喝咖啡》,是我騎著破爛 125 機車出門一個人喝咖啡,介紹美國喜劇演員的節目。
一開始心裡想的是,先用手機試拍一個感覺,試剪一支片子出來看看吧。那時候對 Premier 不熟,也沒有太多拍攝的知識,只是用一台小米手機跟一個 300 元腳架,拍幾個畫面後就回家開始剪。
經過約莫 50 幾個小時(大多時間在摸索剪輯軟體基本功能…),這隻片大概剪出了一個樣子了
那時我心想:「試播集終於做出來了!」
「...那麼,下一隻可要認真給他搞搞。」
殊不知,「認真搞搞」這個想法就像是病毒一樣自我繁衍了。
什麼叫「認真搞搞」?
既然是認真搞搞,那麼我的鏡頭可不能隨便,我是不是需要一台相機?
我是不是需要一個棚子?我去哪搞一個攝影棚?
我是不是需要好的收音設備?我去哪搞個好的麥克風??
我去哪找機車?配樂該從哪裡來?介紹 Kevin Hart 嗎?還是先介紹 Louis CK?
還是先介紹比較沒有名氣的,等我講解技巧更好之後再來介紹大咖?
看似毫無重量的小問題,一個堆積一個,最後變成一座山頭。
「認真搞搞」的想法就這樣自行失控,像是抽走疊疊樂最下面那一塊,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動力,徹底崩塌。
而最後,我唯一做出來的,就只有一開始那部「試播集」。
這就是「完美主義」的陷阱。
完美主義怪獸永遠不會消失,只會隨著你失敗的代價越高,攻擊力變得越來越強。
當你在寫大學搞笑話劇腳本,你擔心系上的同學不會笑。
當你在寫好萊屋喜劇電影腳本,你擔心全世界的觀眾不會笑。
完美主義的根源是「恐懼」。
但是,並不是恐懼「不完美的自己」,
我們真正的恐懼,是那個「極強大的完美自己」。
美國作家 Marianne Williamson 在她著作 《A Return To Love》 書中,有一段非常著名的文字,也出現在電影《卡特教頭》中,由一個學生對教練背誦出來:
「我們最深的恐懼,不是我們的不完美
我們最深的恐懼,是我們內心強大深不可測
真正嚇壞我們的,不是內心深處的黑暗,而是光芒。
我們自問:我何德何能,可以如此美好、燦爛、傑出且充滿天賦?
然而,你又如何不是如此?
你是上帝之子
看輕自己,好讓身邊的人感到自在,對世界無益,也不甚啟發人心。
因我們生來註定綻放光芒,像是孩子一樣。
我們誕生,是要彰顯上帝在我們內心的榮光
人人如此,不是少數人的特權
而當我們讓自身的光芒綻放,自然而然地,我們讓身邊的人也得以綻放
當我們解放自我於恐懼之中,我們的存在也解放他人。」
完美主義永遠不可能達成,因為我們真正在害怕的是「極為強大的完美自己」本身。
為什麼我們害怕自己的強大?
因為強大的自我,與大腦中的「信念」並不相符。
信念是從小到大長輩、媒體告訴我們的故事:不要搞些五四三。
好好工作,但不要給我去創業;
好好彈鋼琴,但不要給我去搞藝術;
好好唸書,但不要去搞學問;
好好結婚,但不要給我去談戀愛;
好好投票,但不要去搞政治;
社會為你建立的是「不要搞事」的價值觀,這個信念形成一個「自我」,活在潛意識、每日習慣和肌肉筋膜記憶裡面。
自我想要安全,想要穩定,想要維持在舒適圈裡。
而創作,就是看著這個自我,對他說:「去你媽的」。
創作就是我們清楚意識到,自己遠比現在的自我更強大,因此選擇面對內心的恐懼,選擇逼自己成長。
持續地公開創作,就是對「舊的自我」進行謀殺。
於是,這個「舊的自我」極盡一切可能誘惑你不要創作,用完美主義的幌子欺騙你,就很合情合理了。
⇨ 那麼,怎樣可以對抗完美主義?
最有效的心法,我認為是這一句話:「 60 分就好」。
說到底,創作也不是什麼人生大事。創作不是結婚諾言,你在網路上發布的所有文章、拍過的所有影片,都只是一個草稿,你永遠有重新來過的機會。
既然是草稿,60 分就好。
《諧星騎車喝咖啡》這個故事是失敗的,但還是有值得慶幸的一部分:我還是做出了一個「試播集」。
即使再爛,我確實還是完成了一部影片。
而能夠完成的唯一理由,是因為「我並不期待這部片完美,我只想表達我要說的,用最直接簡單的方式說出來,這樣就好了」
對我來說,那隻片只是實驗。當時的我,如果把整個系列也當作一個實驗,連續拍了十部出來,也許我的創作生涯會有些些不同。
希望你可以不要重蹈我的覆轍。
▋ 死法三:流量綁架
訂閱數、分享數、觀看數、不重複下載數、網站瀏覽人數、按讚數、評分、互動率…
這些都是做自媒體的人看著心裡糾結的數字,數字永遠卡在那邊,你永遠希望他多一點。
直到今天,我也一直在跟「流量綁架」這個問題搏鬥。我很清楚數字大小不是重點,不同主題領域的「爆文」都有不同的流量數字規模,重點是要交叉分析不同數據,結合質性的指標...
但是,我就是會在意流量。
我就想要那個流量大一點。多爽。
這也是心魔。
「數字」是一個愛恨交織,充滿矛盾的指標,你需要看數字、研究數字來獲得清晰的洞察,但同時你需要跟數字保持距離,因為數字常常是虛榮,不見得是真實的商機或受眾信任。
數字就像是香菜一樣讓人懷疑,到底該愛它還是該恨它呢?(順道一提,我死忠香菜支持者,大腸麵線只是配料,香菜才是主體。)
⇨ 克服「流量綁架」的方法,可以分成「外功」跟「心法」。
外功的關鍵是你如何「判讀數據」,藉此獲得回饋來改進作品。
同樣在《超速學習》這本書裡面,作者把「回饋」區分出三種不同的回饋類型。
1. 結果型回饋:例如「文章有沒有爆?」、「文章觸及數多少?」。
2. 資訊型回饋:例如「文章的留言反饋是什麼?」「笑話得到的笑聲是哪一種?」「編碼寫到哪一行出現錯誤訊息?」,可以精細抓到出錯的地方在哪。
3. 改正型回饋:來自教練、導師,或者其他曾經解決過一樣問題的人示範,提點你怎樣做更好。
結果型回饋是資訊量最少的,但卻是最多人看的,就是那些「觀看數、訂閱數、觸及數」。這種指標的特性就是:除了看著讓你爽(以及讓案主爽)以外,對於讓你如何進步,沒有任何實質上的效果,因此也被稱為「虛榮指標」(Vanity Metrics)。
你真正要花心思研究的,是「資訊型回饋」,例如:
這篇文章的留言,讀者看不懂的地方是哪裡?
這篇文章的分享數跟留言數比例為何?文章激起的效應是什麼?
這篇文章的受眾母體數量多大?怎樣的觸及數才是合理的?
這篇文章的後續轉換率為何?寫這篇文章帶來的效益為何?(你甚至可以像電商那樣計算 ROAS)
同時,你也可以給「質性資料」(留言互動、實際跟讀者聊聊)更高的重視,當數字跟你的經驗相衝突時,優先選擇相信經驗。
如果一篇文章的觸及很差,但很多讀者跟你說他喜歡,那優先相信讀者的反饋。
而內功的部分,則是一句話:
「區分哪些事情你有完全主控權,哪些是你完全不可控的外在事物。」
雖然有很多寫作方法可以提高流量,但最終那都有機率成分:演算法、初步受眾群、風向、輿論熱點、季節...這些都可能影響。
如同《被討厭的勇氣》書中提到的「課題分離」,你必須把產出的過程,跟產出的結果切分。
你只能把馬牽到河邊,馬要不要喝水是他自己的事。
你只能盡自己的力氣寫好一篇文章,受眾喜不喜歡是他們自己的事。
身為創作者,我們很習慣用數字定義自己:我有三萬追蹤,這篇文章 150 萬觸及...但這其實是有點危險的。
因為你無法完全控制外在結果,當你把成就和自我認同放在這些數字身上,你等於是把快樂的主控權放在數字、演算法和酸民手上。
創作者得憂鬱症,多少跟這一點脫不了關係。
「請賜給我平靜,讓我接受那些我無法改變的;
請賜給我勇氣,去改變那些我可以改變的;
請賜給我智慧,讓我分辨兩者。」(尼布爾.寧靜禱文 Serenity prayer)
▋ 死法四:精通平庸
前三種死法,就是遇上關卡然後放棄。
接下來的死法越來越花俏了,有些死已經不是死,而是不生不死,說不上成功,但也說不上失敗。
「精通平庸」就是其中一項。
有一種創作者會說:
「我已經做完充分市場調查,了解觀眾的口味喜好,也掌握了 SEO 技巧,善用關鍵字設定主題,精心設計每一篇文章的文案、圖片,文章內的排版、風格、重點全部也都做到照顧讀者感受…」
這段認真魔人的話,大概就是那種班上很愛跟老師炫耀自己做了哪些事情的同學會講的順口溜,那個會預習上課內容,功課永遠第一個交,通常只要 90 分以下就會哭哭臉的同學。
對,抱歉,就是高中時候的我。
這個態度用來工作、上班、做研究都會是非常猛的,但是我認為在創作領域,你只做對了一半。
這類認真魔人,最後通常只會成為不上不下的創作者——他顧好了所有環節了,你總覺得這個人很厲害,但就是説不上自己喜歡他哪一點。
因為他「精通於平庸」。
因為他的全部技巧、內容都跟主流學來的,所以產出跟主流一模一樣。
萬維綱在《精英日課3:創作者的悖論》這一講裡面提過,創作是一種悖論,並不是你朝著一個方向拼命使勁就能夠成功的項目。
「你要是一昧地迎合市場,你反而得不到市場;你要是不管別人怎麼評價,就做自己,反而可能引領市場。」
這悖論的一大原因是:
有意思的創作,大多是靠「內部激勵」在驅動,是因為創作者「有話想說」所以創作的。
而沒意思的創作,靠的是「外部激勵」,創作者做的內容不是因為想說些什麼,而是因為「這樣做,別人看我牛」。
萬維鋼用一個公式總結這個悖論:
「喜歡 = 熟悉+意外」
認真魔人充分地做足了功課,掌握了市場,他可以把「熟悉」做到盡善盡美。
但可惜的是,認真魔人的重點都是在市場,是完全外部激勵的,忽略了內在激勵才能產生的「意外」成分。
當你精通把「熟悉」的事情做好,做好市場調查、做好架構、做好佈局策略....你會變成一個非常強的行銷人。
但是你不會是很強的創作者,你頂多只會是一個精通平庸的創作者。
那麼,這個神秘的「意外」元素來自哪裡?
其實意外地簡單:
「只要有愛」。
好我知道很幹話,先聽聽我的邏輯:
讓人喜愛的作品 = 做到「熟悉+意外」
要做到「熟悉」與「意外」= 了解作品領域且不滿現況,想要「新的東西」。
了解作品領域並且不滿現況 = 超級粉絲
超級粉絲 = 有愛
邏輯還算順吧?
想要做出讓人愛的作品,你自己要先是超級粉絲,你要先愛這類的創作。
《讓子彈飛》導演姜文曾經說過一段話:
「一個導演,不論他如何地標榜自己,他不過就幹了一件事:他拍了一部他想看的電影。」
我看過的強大創作者,身上都有一個特質:「兩眼發光」。
有些事情當你一講起來,你就會變成另一個人,你好像被什麼熱愛附著體內,你充滿了另一種熱度。
那個炙熱,是值得分享出來給他人的。
記得前面 Marianne Williamson 的詩嗎?
分享這個炙熱、兩眼發光的時刻,同時解放你自己於恐懼之中,也解放他人於他們的恐懼。
我認為,這是創作的「道」。
▋ 死法五:堅持原創
回到這個公式:「喜歡=熟悉+意外」
前面講的「精通平庸」,問題出在於太過於專注在「熟悉」這個元素上。
但在「堅持原創」這個死法,問題則出在太專注於「意外」元素。
堅持原創,是許多創作者搶著跳進去的坑。
畢竟,「原創、獨創、新意、前所未見、創意、獨特…」這些形容詞,不就是社會鼓勵一個「藝術家」、「作家」應該要有的特質?
這一切聽起來如此正確,「堅持原創」這個想法這麼的美好。小心,完美主義正悄悄的戴上新的面具,重新回來找你。
這個坑,幾乎直接斷送了我的喜劇生涯。
過去在寫笑話時,我很容易感覺到「這個笑話早就有人寫過了」,或者是「這種講法有夠俗套,每個喜劇演員都會講」,因此自行刪掉了一堆笑話。
而「早就有人寫過了」我對標的並不是身邊的喜劇演員,而是我美國喜劇演員的總體。
換句話說,當時我的標準是,我的笑話不得與美國超大型語義資料庫裡的任何笑話有形式上的重複。
你大概可以理解這件事有多不理性了。
於是寫笑話本來就已經夠痛苦了,因為想對原創有所堅持,這個痛苦十倍放大。在創作的過程中我越來越挫折,漸漸地喘不過氣來。
然後我寫出了大量的「原創但難笑」的笑話。
寫作也是。寫文章完全有一套規則,只要真心在意受眾的需求,你一定可以寫出「爆文」。(其實寫作更多是做好熟悉的一面。)
但我偶爾,也還是會想要寫「非常原創」的文章,然後看著它靜靜地沈默在沒有人閱讀之海裡。
創作,是一件充滿矛盾的事。你必須同時顧好「熟悉+意外」,才能做出讓人喜歡的作品。
在第 97 集的《Conan O’briens Needs a Friend》播客節目中,深夜秀主持人康納訪問了美國傳奇搖滾巨星 Bruce Springsteen,節目中提到一段話:
「成熟的表徵,就是你的大腦有能力接受極度矛盾的兩個觀念同時運行,還正常行事。
我上台前會想『搖滾樂是全世界最偉大的藝術!』,
而同時,我不過就是上台彈吉他而已。」
創作的難,就是因為你必須處在極端的矛盾裡,正常行事。
你同時不滿於現況、試圖找尋新的可能,創造出「意外」,但同時必須擁抱市場現況,接受現實的限制,接受市場要的大部分都是「熟悉」。
偏重於任何一端的創作者,路上多得是華麗的死法。
⇨ 那麼,如何解?
「原創」是完美主義心魔的另一種變體,因此解法可以用同樣一套:
「我的原創,只要 60 分就好。」
「夠好就好。」
完美的原創,只存在於柏拉圖式的理想國裡頭,追求這樣的東西是緣木求魚,你注定失望;
相對的,能夠接受「夠好就好」的人,幾乎總是可以達成「夠好」,每次都可以從工作、創作中獲得成就感。
而你想要用哪一種方法做事?
是幾乎永遠會讓你充滿挫折、痛苦與自責的事情?
還是每次都可以達成你設定的小目標,每次都可以有成就感的事?
我們大多會想要後者,但因為心魔與焦慮,實際上都是選擇前者。
面對焦慮這種心魔,我沒有找到太多有效的方法。
也許需要的只是給自己多一點溫柔,放下對「原創」的不切實際期望,接受現在不足的自己,才能讓時間發揮它該做的事。
愛自己,與其說是犒賞自己,更深一層是一種耐心,是對時間的寬容,允許自己花時間慢慢成長。
▋ 死法六:被熱情燙傷
《找到你的熱情》、《讓熱情驅動你》、《熱情是人生標竿》、《你的生命需要熱情》、《還可以更熱嗎?可以,你的熱情》....
我們活在一個集體歌頌熱情的世代。
熱情被貼滿了勇氣、理想與真善美的標籤,似乎當你的生命有了熱情,你所有的問題就被解決了。
可當我們繼續問:「究竟什麼是熱情?」,卻從來沒有一個精確的定義。我們根本搞不懂熱情是什麼。但這卻絲毫不影響我們歌頌、崇拜熱情。它聽起來這麼美好這麼對,我一定要擁有它。
但少數人知道的是,擁抱熱情常常是會出事的。
因著熱情而死的創作者有兩種:「燒乾了熱情」,或者「被熱情燒乾」。
「燒乾了熱情」是最常見的,大部分人的煩惱都是熱情不夠用,是你下班之後望向吉他、廚房、寫一半的文章...那個無力的眼神。
對於這個情況,我常常覺得這其實是好事——搞不好你真正有興趣的領域不是創作,而是寫程式?越早發現自己對什麼有熱情,總是好的。
在創作這條路上,最危險的反而是「被熱情燒乾」。
對於創作者們,熱情是主要的燃料,但也是主要的命案現場。
剛開始做喜劇時,我曾認定「在台上講老二笑話是我的人生天命」,因此我全心全意投入了喜劇創作。
兩年過去,在喜劇上有些許進展,但很快的我發現,各式各樣的人生問題沒有因為我「勇敢追夢」而被解決,只是被拖延。
我的生活越來越畸形,漸漸的我只往返喜劇俱樂部,只和喜劇演員混,只看喜劇片。我開始習慣理性分析笑話,到最後,我再也感受不到講笑話的快樂了,只好停止。
全力追求喜劇了兩年,剩下的是嚴重職業倦怠的自己,以及被我拖延了兩年的經濟、工作、家庭問題。
這個熱情徹底燒乾了我的人生。
為什麼會這樣?
我不是全心全意追逐我的夢想嗎?
那個該死的牧羊人不是說,當你全心全意向宇宙許願,宇宙就會聯合起來幫助你嗎?
去你媽的牧羊少年。
在《The Passion Paradox》書中,兩位作者 Brad Stulberg 與 Steve Magness 專門成功人士如何保持熱情,也引用心理學和神經科學研究,試圖回答「熱情到底是什麼?追求熱情真的好嗎?」。
其實,「熱情」(passion)這個字不一直都是好事。
Passion 字根拉丁文 passio,最早指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跟愉悅一點關係也沒有。
14~17世紀,Passion 的意涵漸漸多樣化:
1. 形容身體上的痛苦,例如 “cardiac passion”意指心血管上的痛苦。
2. 形容「強大而無法控制的情緒」,尤其在愛情、藝術創作方面。
19 世紀晚期,Passion 開始用於形容人對某件事物有所追求,例如 “His passion is in law” (他熱愛法律)。
到這裡,從 Passion 的演變可以看出,熱情本質上有種二元性:
「一種強烈巨大,難以控制的情感,同時造成狂喜,也造成深沈的痛苦。」
當你無法駕馭熱情時,熱情的痛苦反而會變成一股危險的能量。作者指出,過多的熱情可能導致的副作用有:
1. 忽略人生其他美好事物:經營親密關係、財富、家庭關係、旅行、友情…等等。
2. 成為了外部認可的奴隸:快樂只來自追逐外部成就,因此永遠不會心滿意足(永遠有比你強的人在)。隨之而來的是憂鬱症、焦慮、躁鬱等各種精神問題。
3. 不道德行為:過度想要一個目標,於是不惜手段,進而犯下罪行。(如生醫公司 Theranos 的經典騙局)
從多巴胺機轉來看,「追求熱情」的神經迴路與毒品的迴路是一模一樣的。只是前者激發來源是工作,後者是化學物質;前者會讓人擁有成就,後者毀掉人生。
而誰不崇拜成就呢?
因此,熱情便順理成章地成為讓人羨慕的「成癮」。
回顧我全職投入喜劇的案例,雖然我沒有犯下不道德行為,但我確實成為喜劇的奴隸,隨之而來的憂鬱、躁鬱問題沒有少過,我也因為追求喜劇,忽略了自己的人生問題。
把「喜劇」換成「安非他命」,你會發現上面這個句子仍然成立。這些都是成癮症的跡象。
「怎樣找到自己的熱情」很多人討論,但「找到熱情之後,怎樣跟它保持健康關係?」就很少人在談了。我分開兩個講。
⇨ 「怎樣找到熱情?」
跟隨你的興趣。
熱情都是從興趣長出來的。
我們天生都有好奇心,只是我們總對自己說:「現在工作很忙,現在唸書很忙,現在顧小孩很忙.....下次吧。」
但是,你每放棄一次追求有趣的小東西,都在給你大腦一個強烈的訊息:「我不需要去追求任何我覺得有趣的事情。」
神經迴路是人走出來的,這個訊息重複多次,就形成了「懶惰神經通道」。
但相對的,如果從現在開始,每次你遇到有趣的小東西都至少估狗一下,稍微研究一下,看一兩隻 YT 影片,「積極神經通道」也就加強,於是幫熱情的火花鋪路。
「興趣就是熱情的邀請函,前提是你要接受邀請。」
⇨ 「怎樣跟熱情保持健康的關係?」
我曾經堅定地相信,做喜劇演員就是我的天命。被喜劇熱情給燙傷,進而放棄喜劇,是我人生中最低潮的一段時期。
當我重新檢視這段經驗時,我發現問題並不是出在自己不適合喜劇。
真正的問題是在於:我的熱情,是為了誰而燃燒?
我做喜劇的時候,一切都是為了自己:我喜歡笑聲,我喜歡寫笑話,我喜歡講我自己的觀點。這太完美了!我充滿了對喜劇的熱情,因為「我」喜歡。
於是熱情逼得我必須做好這件事,因為我要「成為喜劇演員」。
於是我開始在意笑聲,
於是笑聲綁架,
於是我把快樂主控權交給自己無法控制的事情上,
於是我開始忽略所有跟喜劇無干的事情,
最終,我賠上了心理健康。
我從沒有想過,當我說:「喜劇是我的天命」時,竟然就是注定自爆的開始。
但我後來發現,當你找到了一個比自己更重要的事物,一個「Something bigger than yourself」,整件事會開始不一樣。
美國最知名的激勵講師 Tony Robbins 說過一個概念:
「為了自己而活很好,但你只會強大到剛好足以照顧你一個人的需求。」
「為了他人奮鬥,你的心智會強大到足以照顧一個家庭、一個團隊、甚至一個國家。」
找到一件比你重要的事去做,一群比你重要的人去打拼,可以是一種無窮盡的熱情來源,而且你會把熱情投注在「給予」上面。
關於給予這件事有不少神經科學的解釋,我對它的理解是這樣的:
大腦潛意識有個內在邏輯:
給予的前提是富足。我若能給予,代表我很富足。
當你不斷給予、奉獻、服事他人時,你直接用行為在潛意識裡增強「自己是富足、有能力的」這個自我認知。
潛意識創造了你所認知的現實。你給予的對象越大,潛意識對富足的認知越大,你在你的大腦所創造的現實裡就越強大。
這個強大是沒有天花板的。
當你成功找到自己的熱情,也成功讓熱情壯大起來了,你竟然成功走過了前面五個死法都活下來了,
接下來最重要的目標,就是找到一個「something bigger than yourself」,試著把熱情導流到為他人服務這件事上面。
這不容易,因為我們的熱情一開始都是因為興趣而來,很少人的興趣一開始就是服務別人。
但是,能否成功把熱情導向他人身上,是讓自己玩一場無限賽局,持續創作下去的關鍵。
▋ 死法七:信念系統老舊
這裡講的信念不是那種「相信自己一定做得到」的正能量。
信念,是「你很確定事情就是怎樣的一種感覺」。
信念是早已存在大腦裡面,關於「世界就是這樣運作」的認知,但我們可能根本沒有注意過。
信念,會以你看不見的方式影響你。
最經典的案例是 1954 年,英國所有運動科學家提出各種實驗數據,指出「人類永遠無法在 4 分鐘內跑完一英里」。
跑者 Roger Bannister 不相信這個「科學權威」,堅持反復訓練,最後在 1954 年 5 月 6 日,真的跑出 3 分 59.4 秒,成為歷史上第一個打破 4 分鐘障礙的人。
重點是:在他打破了這個四分鐘魔咒,創紀錄後的 46 天,第二個跑進 4 分鐘大關的人也出現了。
一年之內,陸續有十多位運動員都突破了這道「絕對極限」。
為什麼忽然間許多運動員都做到了?因為 Bannister 改變了他們的信念。
你是否覺得,自己只要大學畢業後可以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就很不錯了?那如果我告訴你,現在關於「工作」的定義正在不斷被改寫,未來你的收入很有可能不會只是單一來源?
你是否覺得,胖就是醜?那如果我跟你說,這個審美觀存在不過幾十年,而就這麼剛好,出現時機也是減肥藥公司開始資助醫學研究、使用媒體力量的時候?
看看你的四周,你的信念是真的經過自我檢驗思考過的?還是只是內容農場文章、大眾媒體、長輩觀念、身邊人跟你說的,你就不經意採納,並且因為不曾思考過,你就深信不疑?
這些信念、觀念組合成為你的作業系統,你如果不質疑自己的這些觀念,你就會變成停止更新的作業系統,最後就會僵化,像是公園老人的關節一樣。
我曾經有個機會,可以在薩泰爾待下來,成為正職的寫手/研究員。
但是當時,夜夜秀的第二季剛結束,持續熬夜了三個月,我幾乎把自己給燒乾了,那時身上一點創作能量也沒有,我仍然提了離職。
我很少對自己的決定懊悔過,但是那一次,很明顯就是外在機會來臨了,但我自己的信念卻還沒有準備好,還沒有資格站在機會面前。
所以,怎樣改變信念?
⇨ 第一個方法:理解信念從何而來。
要做到這點,讀社會學的書會有幫助,因為社會學在做的事情,基本上就是拆解「我們所生活的這個社會,是怎樣構成、運作的?」,信念就是社會的重要元素。
我推薦《見樹又見林——社會學作為一種生活、實踐與承諾》,這是社會學系大一新生必讀書目,當時大部分同學讀完都有一種「幹,我進入了母體」的感受。
⇨ 第二個方法:把自己丟進正確的環境。
大腦有種東西叫做鏡像神經元,你本能地會模仿你身邊的人。把自己丟到你想成為的人身邊,跟他們做朋友,是最快成長,改變的方法。
但這有些問題:好的環境可遇不可求,且有時你也很難判斷你在環境裡接收的信念是不是真正的「好」。
換句話說,除了把自己丟到環境裡,也要有基本的判斷能力,知道現在環境是良性的還是惡性的。
怎樣獲得基本判斷能力?
⇨ 第三種方法:看書。
看書可以幫助你更新信念,同時幫助你獲得判斷能力。當你開始習慣看書,你會獲得兩種這個世界只有少數人擁有的超能力。
一個是,你會知道很多一般人不知道的事情。例如子彈筆記相對於卡片盒筆記、納圖夫人對人類的意義、台灣這麼多家 7–11 代表什麼意義、披薩餅皮怎樣可以薄脆、斯多葛主義是什麼、佛學是哲學而非宗教…etc.
另一個是,你會練習「如何學習」的本領。當你精通後設學習的技巧,你會擁有一種很迷人的底氣:你知道這世界沒有什麼是你學不會的,你與任何一個主題的差別,只在於「知道」與「練習」,而且你很清楚,你非常擅長於「如何學習」這個技巧。
於是你發現,這個世界沒有任何東西是你學不會的,你有能力穿梭在任何領域之間。
看書會給人網路文章完全無法比擬的資訊密度,主要原因是:寫書要花的時間,遠比寫文章快速產出要久太多了。
讀書,是改掉過去舊信念,超越舊自我的最好方法。(而且隨時可以開始)
⇨ 第四個方法:寫作。
美國自媒體圈有一句話:「如果你能堅持每週拍一隻影片,持續做一年之後,你絕對會是不一樣的人。」
在寫作也是如此,我在 2024 年日更持續半年,持續寫作到現在,今天的我,跟 2023 年開始寫作的我,完全在不同的地方。
因為產出,是思考的最好方式。
創作,尤其是寫作,會逼你必須要邏輯自洽,逼你必須吸收大量材料(你才有東西可以寫),逼你必須要思考。於是你會不斷刪除自己的舊信念,達到超快速成長。
講到這裡,你有沒有發現我們繞回來了?
創作者這條路上,就跟艾爾登法環一樣,你會一死再死,但你也會一活再活。
我就這樣死了又活,死了又活,地過了八年,我可以告訴你:
只要你可以避開上述這七個死法,並且積極地檢驗自己的信念,願意跟自己對抗,殺掉舊的自己,在創作者這條路上你就可以持續走下去。
但是,說的都很簡單,問題是這七個死法都是心魔,實作上你幾乎一定會掉進去。
就算後面你爬出來了,同樣的坑你還是有可能會再掉進去。
但不用擔心,殺了一個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你永遠可以大俠重新來過。
而且每次重來,你都會比上次更強一點。
創作這條路的報賞是豐盛的,你會知道自己的能耐極限,你會逼自己擴展邊界,你會看見自己過去前所未見的風景。
你會成為更強大的人。
所以,準備好受死吧,勇者。
這篇真的好讚
這篇太強大了,佩服五體投地,感謝八年的濃縮精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