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地方,你看到就會覺得「哇,這裡真舒服」,即便不是什麼美景,也讓你想點杯咖啡坐一陣子,
但有些地方,你來了很多次但就是完全沒有印象,甚至會讓你不太舒服,想盡快離開這裡?
昨天我離開聖安東尼奧,來到阿姆斯特丹,落地後在這座城市裡閑逛,心裏就在想這個問題。
以前我以為答案是「風景」。只要有好看的東西,就可以坐久一點。
但在阿姆斯特丹,我發現好像又不只如此。
這裡有很多街角,你說他有風景嗎,其實也就是公園遊樂場、行道樹、公寓等等常見的東西,甚至有的只是廣場跟日常住宅區。
讓我想待下來坐久一點的理由,不是風景有多驚詫,而是這裡有一種「讓人很舒服的感覺」。
很籠統,對吧?
因為太籠統了,我一直以為只是我想太多。直到昨天在阿姆斯特丹逛完,晚上在 YT 上亂看阿姆斯特丹都市設計的影片,才發現這個「讓人很舒服的感覺」是一門紮實的學問。
在都市規劃中,這個虛幻的感覺叫:「場所感」( "a sense of place" )。
每個「場所感」都是獨一無二的。哥本哈根不同於阿姆斯特丹,比利時布魯日的場所感不同於葡萄牙里斯本。
但在這眾多獨特之下,你都會感覺到一個清楚的「感」:這是一個地方,一個確切的地方。
這個「場所感」跟市容好不好看甚至是兩回事。台北的市容很醜,但台北街道都算是有「場所感」——站在西門町的街道上,你明確知道這是一個「地方」。
相對的,在一個「沒有場所感」的地方,你會有一種「我到底在哪」的不真實感,站在這個空間裡,卻好像我不在一個空間裡面,好像是做夢一樣,我的存在並不是存在,這些地面是不真實的,你只想趕快離開這個認知詭異失調的環境。
美國作家 Gertrude Stein 有一句名言:「在那裡,沒有那裡」(“There is no there there.”)
一種「沒有地方的地方」。
這樣的地方,經典案例是美國。
來到聖安東尼奧之後,我的第一個感受跟身邊朋友說的一樣:「哇,好大」。
但是這個「好大」,三個月後變成一種讓我一直說不出來的「不對勁」。這是一種「大到什麼都沒有」的大。
站在聖安東尼奧城市裡,你會感覺整座城市都像是一個停車場,那些商店、餐廳、酒吧...反而比較像是停車場的裝飾,整座城市是為了車子而存在,不是為了人而存在。
這個感覺是真的。
在 1940 年代因為 GM(General Motor)通用汽車公司成為全球最大的汽車製造商,而且一路維持全球領先地位 77 年,到 2008 年才被 TOYOTA 取代。
在當時,GM 甚至喊出一個口號:「What's good for General Motor is good for America.」
美國因此把車子當作「拼經濟」重要產品,於是接下來 50 年的城市設計都以「汽車」為中心。
這是我來美國之前,生活在台灣從來不會看見的事情:竟然有一整個國家的城市,其實並不適合「人」居住,而是適合「汽車」居住。
但相對的,阿姆斯特丹最厲害的點是,幾乎所有地方都做到非常好的「場所感」。
你幾乎走到哪裡,都可以直接坐下來,手上拿一杯咖啡跟麵包就地野餐,那個環境視覺感受都是舒服的。
這真的是得要經過 17 世紀黃金時代,荷蘭東印度公司從世界各地貿易掠奪殖民,累積大量財富之後傳承下來,才能打造出的城市。
好所以,實際上這個「場所感」(a sense of place )究竟是什麼東西?
專門講都市設計的頻道 Not Just Bikes 做了一隻影片,提出「場所感」的三個特徵。
那就是:自成一格、視線、入口節點數。
▋ 1. 自成一格
塑造場所感,最大的前提是一定要用某種結構,在視覺上覺得做出區隔感。
這個結構可以是一排建築、一條河、一列人行道樹...大小不一定,但只要能隔出一個特定的空間形成「場所」,就有了一個「there」。
例如克羅埃西亞 Zagreb 市集,就是用同樣顏色的雨傘做出類似一個大天花板,做出自成一格「場所」。(想像台灣的菜市場如果也規範使用一樣的陽傘,視覺上可以多好看。其實完全可行)
人行道樹也是,阿姆斯特丹很常見讓兩排街道樹刻意 kiss 在一起,變成另一種天花板,讓這裡自成一格。
不一定是小地方才能自成一格,例如台大的椰林大道很大,但仍然有很好的場所感。
最沒有場所感的地方,就是美國的郊區(suburb),沒有任何結構做出空間劃分,大腦看不出來空間從哪裡開始,從哪裡結束。
甚至跟美國鄰近的加拿大郊區也是一樣。
這些地方當然是物理空間,但這個物理空間根本不是心智上的「場所」。
英文有一個詞很精闢: 「inviting」,指一個地方會讓人想待在這裡的感覺。
美國這些城市的設計,就是最不 inviting 的地方,只是一片超大型停車場:沒有人想要在停車場久待。
畢竟,我們來到停車場,目的就是離開停車場。
▋ 2. 視線
塑造場所感的另一個關鍵,就是你的視線內「有什麼東西」。
一個場所可以比喻成一個「公共的房間」,視線範圍可以看到的東西就是這個房間的牆上擺飾,決定這個場所是美是醜。
最經典的案例是巴賽隆納的高第建築,例如「米拉之家」,你的視線範圍就是藝術品。
從這點來看,台灣的環境是「有場所感」,但不漂亮。
而美國郊區則是根本沒有場所感。(除了少數移民建造出來的社區,如唐人街、小義大利等)
▋ 一個城市為何需要「場所感」?
Not Just Bikes 作者說,他自己住過美國和阿姆斯特丹,最主要的差別是「當你想要去某個地方時,心理狀態不一樣。」
在美國,你想的是「路線」,是要走哪一條路,哪個出口下。(這是真的,我家到教會,我們想的都是要走 1604,過了 410 之後下交流道...之類。)
但在阿姆斯特丹,你想的是「我要穿過這個公園,那個廣場,然後經過博物館之後抵達。」
這本質上是不同的,後者肯定會讓你對這個城市更有感情,更喜歡這裡。
台灣雖然市容不好看,但也至少是偏向後者。至少如果你在路上跟人問路,人們會跟你說的是「下個路口看到麥當勞右轉」那類的話。
▋ 場所感的意義,象徵的是一個城市的自我認同
「場所感」就是一個城市的個性。
都市規劃者在設計的時候,必須去思考「這座城市的核心精神是什麼?我們的文化核心是什麼?什麼是『台北人』?『阿姆斯特丹人』?」這些問題。
例如巴黎人認為咖啡文化很重要,因此隨處可見街邊的咖啡館。
或者可能過去是工業背景的城市(甚至是貧民窟),但現在用藝術重新建構自己的自我認同。如 Glasgow 的 Alba,或者印尼彩虹村。
▋ 怎樣看台灣的「場所感」?
別誤會,我不是要說阿姆斯特丹好棒棒,台灣爛透了這種鬼話。
這也不是一篇「我覺得應該怎樣做」的文章,我自認還沒有能力對台灣都市設計問題提出有意義的意見。
這只是一篇「我看到了什麼」的文章。
畢竟我當了一輩子的都市人,「場所感」這個都市規劃概念,我還是第一天知道。
而從「場所感」這個概念回頭來分析,對台灣可能也不見得完全適用。
畢竟 Not Just Bike 頻道作者提出的論點,主要是在講美國/歐洲的空間對比,講美國的城市設計對人很不友善。
但台灣很少有像美國那樣超級空曠的空地,其實台灣的場所感做得並不差,九份老街、台大椰林大道、總圖廣場、大安森林公園、屏東的菸廠、古坑綠色隧道、高雄新樂街、駁二...都是我現在想得到的例子。
只是,台灣的場所感,我認為是太亂了。
回歸到「場所感象徵一個城市的個性。」這個觀點來思考。
台灣的城市,其實也反映出我們的背景與國族認同:我們到底是誰?我們從哪裡來?我們又往哪裡去?
台北城市一片一片的鐵皮板,都像是在告訴你「這些問題太難了,先蓋起來再說。」
整個台灣的城市設計,其實背後反映的是台灣人,我們自己對於歷史認同的混亂與衝突。
我不認為這是任何人的錯,城市是歷史緩慢累積下來的結果。
阿姆斯特丹這座完美城市設計背後,當年荷蘭東印度公司 VOC 向全世界打下來的江山,以及後代傳承幾百年不斷複利滾出來的結果。
台灣呢?一百年前我們還在日本統治之下,根本還沒有「台灣人」的意識。我們真正脫離戰爭的陰影是 1987 年解嚴。台灣人開始有餘裕思考「我們到底是誰」的時間,連四十年都還不到。
一座城市就是一座故事。城市的背後不會只有建商,也必然有藝術家、設計師與作家——這些講述故事的人。
阿姆斯特丹對我漂亮示範了「累積了數百年沉澱後,一個城市可以怎樣說出自己的故事」。
而台灣,我們的故事才正要開始。
這陣子沉澱,我的體悟是,我就是個雜學者,我喜歡研究任何我有興趣的主題,不僅限於「創作者科學」的範疇。
接下來電子報的內容會反應這點,每週我會研究一個主題,把結果發信給你。
也許這只是轉換期,也許幾個月後我就找到下一個方向,或者會持續探索好幾年,都很難說。
但我可以確定的是,接下來我寫作的內容,都是我真心覺得有趣,想跟你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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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城市一片一片的鐵皮板,都像是在告訴你「這些問題太難了,先蓋起來再說。」
整個台灣的城市設計,其實背後反映的是台灣人,我們自己對於歷史認同的混亂與衝突。
我不認為這是任何人的錯,城市是歷史緩慢累積下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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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喜歡這段,我覺得不管是現在藝人對中國的低頭、或者市容等等,都是問題太難了,先這樣再說,但大家都忘記「將就」也是會留下傷痕的,之於民眾的期待、或者鐵皮的公安,很喜歡台灣,希望可以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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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喜歡這篇耶,我要把這篇存到我喜歡的資料夾裡 ❤️❤️ 謝謝分享。
雖然台灣的街道看起來很亂,不過讓我想到魯曼說過類似的觀念,這種混亂並非沒有秩序。而是因為內在結構導致的混亂。也呼應你說這句:整個台灣的城市設計,其實背後反映的是台灣人,我們自己對於歷史認同的混亂與衝突。與這句:阿姆斯特丹這座完美城市設計背後,當年荷蘭東印度公司 VOC 向全世界打下來的江山,以及後代傳承幾百年不斷複利滾出來的結果。
歷史脈落結構,決定了後面的發展